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两违四乱”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全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突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收取费用后不出具合法票据等行为。
(二)乱罚款问题。罚款主体及执法人员无合法资格,罚款权限和程序不符合规定,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等行为。
(三)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及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检查标准和程序不合法,开展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运动式检查,检查标准模糊不清、临时提高检查要求或增设检查条件,变相检查、随意检查,无法定依据或未按公布事项、标准及程序实施检查等行为。
(四)乱查封问题。违反法定条件或权限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开展查封工作,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查封范围和额度超出合理标准,查封无关单位、企业及个人财产,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等行为。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突破行政执法属地管辖原则,对“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法定概念随意作扩大解释,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人为制造异地管辖情形等行为。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实施“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对违法行为小过重罚,以罚创收、将罚没收入与执法考核挂钩等逐利性执法行为。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地方立法违反上位法规定,政策文件不符合国家部署要求,涉企执法标准设置不合理,部门间执法事项要求相互脱节、衔接不畅;对不同市场主体区别对待,形成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行为。
(八)违反执法规范要求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存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将执法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上述问题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相关问题线索由自治区司法厅受理,市(地)、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相关问题线索由对应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所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一)自治区级受理渠道
征集机关: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举报电话:12348;电子邮箱:xizangzfjd@163.com;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8号。
(二)各地(市)受理渠道
1.拉萨市征集机关:拉萨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891-6168495;电子邮箱:xzzfjd205@163.com;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热嘎曲果路5号。
2.日喀则市征集机关:日喀则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892-8906362;电子邮箱:rkzsfjzfjdk@126.com;通讯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与亚瓦路交汇路口。
3.山南市征集机关:山南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893-7912315;电子邮箱:snxzzfjd@126.com;通讯地址:山南市湖北大道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