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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归桑等5人为公证员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迟瑞等22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6〕1号),我区归桑、次仁罗珍、贡桑卓玛、仓拉、冉冰玉5人于2026年1月15日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
归桑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员。
次仁罗珍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信公证处公证员。
贡桑卓玛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信公证处公证员。
仓拉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立恒公证处公证员。
冉冰玉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立恒公证处公证员。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