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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 被巡视单位(地区)名单

作者: 西藏日报 编辑: 发布时间: 2021-03-22

本报拉萨3月21日讯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经自治区党委批准,从3月下旬开始,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将利用30至40天对自治区政府机关党组、自治区教育厅党组、自治区民政厅党组、自治区财政厅党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自治区水利厅党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自治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党组、自治区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党组、自治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自治区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党组、西藏大学党委、西藏农牧学院党委、西藏民族大学党委、西藏藏医药大学党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党组、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自治区藏医院党委共22个区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山南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共1个市、3个区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