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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6年度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召开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6-04-24

为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工作质效。2026年4月23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2026年度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年度立法工作,同时对各立法项目起草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王亚东参加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莉通报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定情况。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西藏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主动将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安排部署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要自觉把制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守住不违背上位法规定的“红线”,严格遵循立法权限与法定程序,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科学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性、探索性、实施性作用,既要细化落实上位法,又要结合我区实际填补治理空白。紧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善于把工作实践中探索创新的经验系统集成,将特色元素融入立法,及时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定型。
会议强调,今年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起草部门要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起草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阶段性工作和时间进度等相关内容。要高度重视送审稿质量,坚决防止条文照搬照抄、缺乏地方特色,坚决杜绝实践总结不够、 缺乏可操作性,坚决克服统筹协调不足、缺乏广泛共识等问题。要始终把质量作为立法生命线,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牢固树立良法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切实让我们立法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以良法善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行稳致远。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14家承担立法任务的区(中)直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编辑:郭卫晨

校核:梁冰

审核:陈莉

来源:立法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