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证制作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规范化管理,经批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决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证》制作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人民调解员证采用正反双页单册制作,5页为一册。 2.封面设计:封面标志印制“人民调解员证”字样,并印人民调解徽。
材质:皮质封面,封面标志及文字烫金。内芯为特种纸,底色为四色彩印。
规格:8.8cm×12.4cm。
其它:双面印制,锁线装订。
(三)制作数量
50000册
三、投标资格
申请单位或公司应为西藏自治区内注册公司,并同时具有印刷制作书籍资料、证件等资格,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公司的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注册),3年内(2016年9月-2019年9月)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违法经营或其他违法行为(查询依据“天眼查”官方数据)。
四、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招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8:00前。(二)递交方式:须于10月28日9:30—18:00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区司法厅递交加盖意向公司公章的申请意向书等资料[包含申请意向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意向书(加盖公章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和密封处理的标书文件(包含制作项目实施方案、证件规格样式、项目报价、配套服务等)以及人民调解员证样本。代理人竞标的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等资料。 (三)资料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509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
五、选取方式
区司法厅人民调解员证制作项目磋商工作小组会在申请名单中择优选择3到5家公司进入磋商范围,选取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一)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9日16:00,投标公司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四)公司代表:须由申请磋商单位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次珍
联系电话:6285709 13908923368
联系邮箱:xzsfjc@163.com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