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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米明央吉和土旦尼玛 2人为公证员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杨丽娜等13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83号),我区以下人员于2023年12月29号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
1.米明央吉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信公证处
2.土旦尼玛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立恒公证处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