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林芝举办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在林芝举办了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刘跃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奉青以及广东启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乐声授课。课程覆盖民法典、《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风险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规范等内容。培训期间,林芝市波密县易贡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次仁丹巴介绍参加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情况,分享调解工作经验,7名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讲述“我的调解故事”,各地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各地(市)司法处(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同志以及74个县(区)129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