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我区代表人选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补充通知》(司办通〔2023〕22号),要求对2022年3月我厅推选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存在调整且无法履职的作出调整。经2023年4月11日司法厅党委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华春作为我区代表出席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全区公证行业从业人员和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
联系电话:0891-6500938 0891-6500467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