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0年,区司法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司法厅)新闻宣传中心,修订《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配套文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在主动公开方面,区司法厅认真对照《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依托区司法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集中发布信息,共举办记者通气会、吹风会3场,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的传播能力。区司法厅官网总访问量达48084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粉丝数量均超过万人。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区司法厅坚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需求,持续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
(二)加强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力度进一步深化
2020年,区司法厅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区司法厅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通过全面梳理和认真研判,确认公开西藏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1020件。同时,区司法厅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对区司法厅官网首页的部分栏目进行整合,增设“行政法规”“政策解读”“部门文件”“学习栏目”等栏目,统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483 | 325(减) | 1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 | 66(减) | 2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909894.8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0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1年,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优化工作机制,根据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力优化公开、解读、发布的各项工作流程,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持续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网络平台,优化信息查询、检索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及全面性。四是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