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 关怀版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同意注销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藏司发【2025】9号
根据那曲市司法局《关于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的请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注销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并收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