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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同意注销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5-02-14

藏司发【2025】9号

根据那曲市司法局《关于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申请注销的请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注销江苏苏源(那曲)律师事务所,并收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