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拓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收);邮政编码:850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