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 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安西藏建设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8号。(请在邮件上注明“西藏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办法——立法一处(收)”字样)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891-62857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附件:《西藏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