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举办“以行政行为为中心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法治讲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8月12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举办“以行政行为为中心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主题的法治讲堂。讲堂特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郭修江莅临现场授课。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厅局级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部门法治工作处(室)、7地(市)司法处(局)、部分县(市、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共120余人参加。
授课围绕行政案件立案标准、原告资格、适格被告、起诉期限等法定条件,对行政作为、不作为案件实体审查要点、各类判决适用条件进行系统讲解,厘清撤销、确认违法、履行、给付、变更、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边界,为行政执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提供清晰的实务指引。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本次讲堂站位高远、视野宏阔、内容丰富,对规范我区行政执法、加大调解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编辑:刘靓靓
校核:刘雄智
审核:张雪原
来源:法治调研与督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