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全面依法治藏 新闻中心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要求,现将我厅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

     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意见和通知精神,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司法厅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组织厅办公室、政治部和法宣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大力配合,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加强信息报送、信息审核等相关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要求,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了司法厅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信息公开内容

司法行政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主要包括律师公证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处、基层工作处和法制处,同时适用于受委托和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包括监狱管理局、戒毒局、社区矫正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厅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编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对上述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予以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权威。






    据统计,在西藏司法行政网,公布信息251条,其中:司法行政动态148条、政务公开68条、业务信息30条、专题专栏5条,累计访问6699余人次;



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1144条,其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91条、两学一做”学习资料及图片331条、司法部工作部署类23条、政务公开367条、政策法规103条、其他新闻229条,累计推送22万余人次;



     电视台《西藏新闻联播》播放新闻14条;同时,在西藏日报民主法治版面用三个整版分别报道了我区律师队伍发展、法律援助、全区普法工作情况,在头版报道了两次司法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其他版面报道了区司法厅深化司法改革等工作。据统计,一年来,在西藏日报见报稿件共计30余篇(包括图片)。同时,在西藏法制报也进行了全面报道。在西藏法制报就全区司法系统工作共计报道稿件100余篇(包括图片)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司法厅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司法厅依据申请,按照掌握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以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2016年度司法厅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于司法厅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司法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公众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司法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较初期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开展信息化建设起步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受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信息化公开渠道建设迟缓;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专业人员少,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培训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针对自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大力改进。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创造条件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政府门户网络信息主平台建设,进一步为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和利用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拓展渠道;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厅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查制度。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