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新时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切实保障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制定《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纳入了2023年度规章立法项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程序,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审查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请在邮件上注明“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立法三处(收)”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891—6285093;
3.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zsftlfsc@126.com。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9日。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