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藏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市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地(市)行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自治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区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及其他省市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藏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司法厅机关、直属单位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协助各地市管理司法处(局)领导干部。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司法厅系统包括司法厅机关本级,直属监狱和戒毒所。均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司法厅系统编制**人,在职干部(警)**人。
司法厅机关:设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内设机构19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信息科技处、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司法厅机关、各直属单位(涉密)。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97,029.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20.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1,19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9.30万元。以上预算包含2023年年末结转数2,009.38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97,02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20.15万元,占97.93 %;上年结转数2,009.38万元,占2.07%。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97,02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3.26万元,占63.03%;项目支出35,876.27万元,占36.97%。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029.5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029.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5,020.15万元,上年结转数2,009.3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20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9.3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20.15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增加22,870.31万元,增加原因:一是按照跨年度预算安排要求,新增厅机关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6817万元。二是部分单位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公用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等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额为95,020.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1,197.09万元,占8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0.15万元,占6.93%,卫生健康支出3,243.70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3,999.30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5.8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5,538.52万元增加了347.35万元,增长6.27%。主要是2024年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1.2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285.13万元增加486.07万元,增长37.82%。主要是根据区财政厅要求将法治建设、刑罚执行、其他司法支出等项目整合所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4,423.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608.43万元增加1814.61万元,增长69.5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所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0.21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1,007.93万元减少287.72万元,减少28.55%。主要是根据区财政厅要求将其他司法支出部分项目整合至法治建设项目中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41.4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5,158.44万元增加82.9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增长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8.7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029.57万元增加309.18万元,增长30.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按照2024年预计退休人员申报。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22.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482.53万元增加39.6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常增长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16.97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606.68万元增加10.29万元,增长1.70%。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正常增长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5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9.43万元增加95.15万元,增长1009.01%。主要原因是安排个别直属单位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物资欠款预算所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999.3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3,998.08万元基本持平。
注:直属单位项目支出信息涉密不予公开。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5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34.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718.4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2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63.1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与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94.83万元相比增加427.52万元,增长71.87%,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18.31万元相比减少1.36万元,下降7.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的576.52万元相比减少33.18万元,下降5.76%。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3年的0万元增加463.1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西藏自治区本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已完成,按照统一安排部分单位公务车辆购置项目预算463.10万。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预计20辆、保有215量,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预计100批次、1350人次。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司法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2.27万元,比2023年预算744.92万元增加57.35万元,增长7.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厅提高水电费支出标准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食堂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9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78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7.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司法厅机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一般日常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车辆购置资金200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
2.直属单位: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37个,资金95,020.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33.93万元,地方资金88,086.22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因涉密不予公开。
1.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件)。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司法厅系统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司法厅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含项目支出绩效表)
2.司法厅系统部门预算公开结转表
3.司法厅系统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