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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度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22-12-06


 第一部分

司法厅系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司法厅机关和直属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藏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市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地(市)行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自治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区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及其他省市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藏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司法厅机关、直属单位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协助各地市管理司法处(局)领导干部。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司法厅系统包括司法厅机关本级,各直属监狱、各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我厅系统编制**人,在职干部(警)**人。

司法厅机关内设机构或处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办公室、政治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信息科技处、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方面:2021年,司法厅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1,782.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329.0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入6,453.90万元。

2.支出方面:2021年,司法厅系统支出决算65,140.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42.21万元。

3.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有关说明:司法厅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相比减少21,915.97万元,减幅25.1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厅与财政厅沟通后,暂时收回我厅“55309”项目(涉密)建设资金所致

司法厅系统2021年支出决算较2020年相比增加4,071.65万元,增幅6.6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全区公务员工资提标后,人员经费支出增长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司法厅系统总收入决算71,782.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329.0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入6,453.90万元。

本年收入决算构成及占比情况:公共安全类收入54,394.04万元,占当年收入的83.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4,002.11万元,占当年收入6.13%。卫生健康类收入2,507.35万元,占当年收入的3.84%。住房保障类收入3,287.89万元,占当年收入的5.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司法厅系统支出决算65,140.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42.21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构成及占比情况:公共安全类支出54,704.64万元,占当年支出83.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2.11万元,占当年支出的6.14%。卫生健康类支出2,507.35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85%。住房保障类支出3,887.59万元,占当年支出5.97%。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8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0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司法厅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71,782.97万元,总支出65,140.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42.21万元。当年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0.7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司法厅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5,140.76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类支出54,70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2.11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2,507.3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887.5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8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0,732.62万元(人员经费46,122.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10.16万元),项目支出13,041.81万元(基本建设类77.50万元、行政事业项目类12,964.3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5,57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7.9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3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余结转6,642.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14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54,704.64万元,占当年支出83.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002.11万元,占当年支出的6.14%。卫生健康类2,507.35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85%。住房保障类3,887.59万元,占当年支出5.97%。一般公共服务类41.18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06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及所属监狱、戒毒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41,421.93万元,较2020增加3,669.52万元,增幅9.72%,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全区公务员工资提标后,人员经费支出增长所致。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公共法律普及、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86.49万元,较2020年相比减少了245.51万元,73.95%,减少主要原因为普法宣传科目已放至法治建设总科目下。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律师、公证管理等业务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95.06万元,较2020相比增加了95.06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为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科目所致。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依法治藏研究、立法、法治调研、执法监督等方面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1036.62万元,较2020增加960.97万元,增幅1200.70%。主要原因为将普法宣传、立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科目合并至法治建设总科目所致。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信息化等相关支出2022年支出数为1,019.70万元,较2020相比增加663.48万元,增幅186.26%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运维费项目,并将原链路租用费合并导致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其他项目类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409.68万元,较2020年相比减少了2,827.57万元,减幅87.3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已将其他司法支出中的党建、警务保障、机关运转等科目合并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及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支款项减少所致。

7.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保障罪犯生活等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8.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改造、教育罪犯等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9.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监狱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0.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1.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保障毒人员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2.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对毒人员开展戒毒、教育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场所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4.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3,287.89万元,较2020年相比增加了129.58万元,增幅4.10%,缴存基数提高所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存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2,507.35万元,较2020年增加226.77万元,增幅9.94%,缴存基数提高所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房屋建设和维修改造(项),主要用于司法厅系统公有房屋维修改造方面的支出,2021年支出数550.59万元,较2020年相比减少113.6,减幅17.10%。主要原因为2021公房维修改造项目减少所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支出数4,000.01万元,较2020增加113.51万元,2.92%,缴存基数提高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司法厅系统2021“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539.31

476.0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15.10

2.46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2

2)公务接待的人

173

3.公务用车经费

524.21

473.6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4.21

473.63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98

(二)相关说明

1.预决算支出信息对比

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39.31万元,决算数为476.09万元,决算较预算减少187.36万元,减幅28.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24.21万元,决算数473.63万元,决算较预算减少190.27万元,28.66%。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10万元,决算数2.46万元,决算较预算减少18.49万元,减幅88.26%。因公出国费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说明

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8辆。司法厅系统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73人次,较2020年减少了100批次,1442人次。    

2021年,司法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厅党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安排部署,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有效推进了司法厅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提高了厅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司法厅系统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2021年决算数合计4,610.1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5,879.78万元相比减少了1,269.62万元,减幅21.59%。其中,基本支出4,610.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7.36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8.4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12月31日,司法厅系统共有车辆198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3辆、机要通信用车2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7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29辆、其他用车5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司法厅系统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司法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编制各类项目预算时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实效性,积极完成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报送《2021年度司法厅系统绩效管理情况报告》。2021年,我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区财政厅考核,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藏政办函202218号)中,我厅列全区65家区直单位第8,政法系统单位第1,考核等次为优。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司法厅系统2021年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司法厅系统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经费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用于行政机关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一般行政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广义指机关运行产生的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具体还包括培训费、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附表:1.司法厅系统2021年度决算表。

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藏政办函202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