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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20-09-02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厅系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司法厅机关和下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藏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市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地()行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自治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区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及其他省市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藏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司法厅机关、直属单位警务管理和综合督察工作。协助各地市管理司法处()领导干部。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司法厅系统包括司法厅机关本级、**所监狱(涉密)**所戒毒所(涉密),**家单位。均为财政全额保障的政法单位。

2020,司法厅系统编制**人,在职干部()**(涉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20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司法厅机关:设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司法厅机关内设处室20个,包括: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政治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信息科技处、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属政法单位。

()监狱系统:**所监狱,属政法单位。

()戒毒系统:**所戒毒所,属政法单位。

第二部分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方面:2019年,司法厅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2,00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310.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入9,698.98万元。

2.支出方面:2019年,司法厅系统支出决算75,103.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06.73万元。

3.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有关说明:司法厅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相比增加了17,826.35万元,增幅2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6,993.05万元,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有部分增量等情况所致。

司法厅系统2019年支出决算较2018年相比增加了21,180.02万元,增幅2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根据我厅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约定,支出有关基建款项14,831.05万元,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增量项目对应支出增量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厅系统总收入决算82,00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310.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入9,698.98万元。

本年收入决算构成及占比情况:公共安全支出类收入65,278.74万元,占当年收入的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收入4,121.74万元,占当年收入的6%。住房保障支出类收入2,910.31万元,占当年收入的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厅系统支出决算75,103.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06.73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构成及占比情况:公共安全类支出67,811.49万元,占当年支出的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7.15万元,占当年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3,087.5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4%。其他支出146.88万元,占当年支出的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厅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81,690.48万元,总支出74,914.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775.55万元。当年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司法厅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4,914.93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67,62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7.53万元,其他支出146.88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6,940.61万元(人员经费40,33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17.81万元),项目支出27,974.32万元(基本建设类16,141.60万元、行政事业项目类11,832.7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1,213.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3.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82.97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305.44万元,资本性支出4,120.41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余结转6,775.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91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67,623.37万元,占当年支出的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7.15万元,占当年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3,087.5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4%。其他支出146.88万元,占当年支出的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及所属监狱、戒毒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40,042.14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75.15万元,增幅0.4%,为人员增加正常增资所致。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开展安置帮教、基层宣传、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99.43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97.89万元,增幅96%。增幅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2019年预算新安排人民陪审员选任经费10万元,人民调解费增加40万元,相应支出增加所致。二是2019年基层司法业务工作量较大,相应支出增加所致。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开展法律普及、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328万元,较2018年持平。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开展律师、公证管理等业务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0万元,与2018年持平。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561.87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496.83万元,增幅764%。增幅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预算因工作需要增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50万元。二是新安排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519.85万元。以上导致相应支出增加所致。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开展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25.00万元,较2018年基本持平。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指导、管理与监督方面的业务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34.03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了67.96万元,增幅103%。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量较大,相应支出增加所致。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司法鉴定(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6.95万元,较2018年减少3.05万元,减幅15%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党建、机动经费、政治部干部培训、警务保障、警示教育、戒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6,994.44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14319.05万元,增幅535%。增幅的主要原因:2019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有关待支付款项已全部支出完毕所致。

10、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保障罪犯生活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改造、教育罪犯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2、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监狱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3、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4、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保障吸毒人员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5、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对吸毒人员开展戒毒、教育、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6、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场所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7、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2,882.56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了2,882.56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住房公积金从公共安全(类)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转至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核算所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房屋建设和维修改造(项),主要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公有房屋维修改造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204.97万元,较2018年相比减少了208.25,减幅5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用于司法厅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支出数4,057.15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229.48万元,减幅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司法厅系统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229.35

892.68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192.61

42.57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49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935

 

                           3.公务用车经费

1,036.74

850.1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36.74

850.11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1

 

(二)相关说明:

1.预决算支出信息对比: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229.35万元,决算总数为892.68万元,决算较预算减少336.67万元,降幅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36.74万元,决算数850.11万元,决算较预算减少186.63万元,降幅18%。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2.61万元,决算数42.57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50.04万元,降幅78%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厅系统无因公出国事项,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1辆。司法厅系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9批次,1935人次,较2018年分别减少了95批次,477人次。  

2019年,司法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司法厅党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安排部署,2019年全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有效推进了司法厅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提高了厅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司法厅系统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2019年决算数合计6,617.8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6,899.82万元相比减少了282.01万元,减幅4%。其中,基本支出6,617.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66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1.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司法厅系统共有车辆201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1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91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5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精神。司法厅制定了《司法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方面:2019年度,司法厅系统所有预算项目全部按照规定设置了绩效目标,编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值设置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绩效公共指标值框架>的通知》,《司法行政系统预算绩效个性指标值框架》。

预算执行监控方面:司法厅系统按照月度执行进度检查,季度执行进度通报,年度执行进度总结的方式开展预算执行监控。截止20191231日,司法厅系统预算执行进度为92%,较2018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方面:2019年司法厅系统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自评方面:因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涉密,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予以公开:详见附件2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安排司法厅“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19.85万元。该项目于20188月立项,9月通过自治区财政厅评审并纳入2019年司法厅年初预算中。

项目简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的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司法厅拟在对拉萨市夺底路8号法律服务大楼进行维修改造的基础上,建设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

项目实施必要性: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西藏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县域法律服务资源全覆盖”,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藏政发〔201759号)进一步强调“要使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中指出“要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项目产生绩效:建设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司法厅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够在全区范围内展示成果、介绍经验,进而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确保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经费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用于行政机关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一般行政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机关运行产生的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

注:根据西藏自治区保密局文件证明,司法厅系统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属于涉密机构,相关数据暂不予以公开。

附件:1.司法厅系统2019年部门决算表(1-8

     2.2019年司法行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