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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19-10-11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负责全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普及法律常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市)、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起草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拟定全区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装备、器材和物资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和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地(市)管理司法处(局)领导干部;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构改革精神,2018年11月司法厅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自治区司法厅,并将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厅。

二、司法厅系统部门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司法厅系统包括司法厅机关本级、**所监狱、**所戒毒所,共**家单位。均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

2019我厅系统编制1562人,与2018年度持平。

在职干部(1499,与2018年度的1447人相比增加了52人,为正常新进干部(警)所致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8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区司法厅机关:行政单位,共有内设处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法宣处、律公处、法援处、基层处、社区矫正局、司法鉴定处、法制处、计财装备处、驻厅纪检组、戒毒管理局、信息科技处、后勤服务中心、督查室。

(二)监狱系统:共**所监狱,行政单位(涉密)

(三)戒毒所系统:共**所戒毒所,行政单位(涉密)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预算表

详见附件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增减变化情况

司法厅系统2019年预算收入52722.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2722.46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49589万元相比增加了3133.46万元,增幅6.32%。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中食堂补助等标准提高了,司法厅机关新增部分预算项目所致

预算总支出5272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056.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666.1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预算42070.82万元相比增加了2985.54万元,增幅7%,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厅系统新增干部(警),以及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公用经费中食堂补助标准提高等情况所致。项目支出较2018年预算7518.18相比增加了1458.72万元,增幅2%,司法厅机关2019年预算新增项目支出较多,个别单位2018年预算原一次性项目减少,导致总体增幅较小。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及具体增减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规模和结构情况

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2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占总安排数的86%;项目支出占14%,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项目增减变化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司法厅及所属监狱、戒毒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45056.36万元。较2018年预算42070.82万元相比增加了2985.54万元,增幅7%,2019年司法厅系统新增干部(警),以及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公用经费中食堂补助标准提高等情况所致。。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安置帮教、基层宣传、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等方面的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为182.00万元。与2018132.00万元相比增加50.00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为人民调解经费预算增加、新增人民陪审员选任经费所致。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法律普及、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为330.00万元。与2018持平。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律师、公证管理等业务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为1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为619.85万元。与201850.00万元相比,增加了569.85万元,增幅92%,增幅较大原因为财政安排我厅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经费519.85万元(一次性项目),法律援助业务费增加50万元所致。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并组织实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支出,2019财政拨款数为125.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用于司法厅机关社区矫正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费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数为78.2万元,与2018年持平。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司法鉴定(项),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监督指导等所需的经费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数为20万元,与2018年持平。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主要用于司法厅机关开展党建、机动经费、政治部干部培训、警务保障、警示教育、戒毒指导、网络维护、单兵通讯、链路租用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1431.99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数1332.93万元相比增加99.06万元,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安排我厅信息化所必需的单兵通讯及链路租用等新增项目经费所致。

8、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保障罪犯生活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9、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改造、教育罪犯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0、公共安全(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监狱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1、公共安全(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主要用于监狱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2、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保障吸毒人员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对吸毒人员开展戒毒、教育、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4、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场所内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15、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开展其他方面的支出,2019年支出数为****万元。

三、2019年度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共安排我厅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1个,项目名称:人民警察意外伤害人身保险,项目金额:司法厅机关8.09万元,监狱系统**万元,强制隔离戒毒所系统**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5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8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出。日常公用经费689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食堂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201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2019“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194.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4.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8“三公”经费预算1230.84万元相比减少36.57万元,减幅3%,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216.6万元相比减少6.48万元,减幅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1014.24万元相比减少30.09万元,减幅3%。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控制“三公”预算支出,继续执行“三公”预算只减不增,故我厅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逐年减少

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258辆,实有184辆2019年预计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预计低于2018年(2018年公务接待244批次,2412人次)。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厅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预算绩效编制情况

2019年预算,我厅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精神,厅系统申报的65个项目预算中,全部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编制面100%、单位覆盖面100%,并通过了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评中70%、评优15%、评良15%),在2019年,我厅将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设定的目标值完成全年预算执行任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司法厅系统机关运行经费为6899.82万元,其中:司法厅机关717.89万元、监狱系统4970.35万元、强戒所系统121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食堂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司法厅系统土地面积27.6万㎡,房屋面积28万㎡,价值30055.94万元。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258辆,实有184辆,价值5320.34万元。通用设备4398件,价值8693.7万元。专用设备968件,价值2988.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监狱(款):指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用于开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指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戒毒所用于开展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发生的支出。

八、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注:司法厅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2019年预算司法厅机关项目绩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