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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81号(E类0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20-11-30

 

朱祥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国旗尊严的维护迫在眉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各部门结合职能要求,立足我区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礼赞祖国、普及法律、守护国旗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守法精神,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身份和法律意识,努力提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旗的行动自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旗升挂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藏委厅〔2014〕42号),建立健全自治区国旗升挂、使用、管理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国旗升挂、维护要求,为全区依法规范使用国旗、自觉维护国旗尊严提供制度遵循。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国旗,我爱你”“我和国旗合影”“爱国旗、护国旗”“手绘国旗”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各族干部群众依法守护国旗、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二是以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建法治西藏为主题开展“国旗下的宪法宣讲”、我和我的祖国H5线上视频答题抢红包等活动,采取集体诵读《国旗法》(节选)、青年学生护国旗合影、国旗法律知识线上答题等形式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爱国热情和法治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自治区“宪法边疆行”活动,将深化“宪法边疆行”活动纳入自治区普法工作要点,印发全区《西藏自治区2019年“宪法边疆行”活动实施方案》(藏司发〔2019〕124号),明确将国旗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宪法进边境的宣传内容、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推动国旗法律法规进边境、进哨卡、进军营、进海关、进边贸企业、进边民家中和手机中,不断铸牢边民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一是开展网上礼赞国旗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之际,组织动员全区县(区)人民政府新闻网站,综合运用快闪、微视频、直播、VLOG、图文、图解等多种元素,开展“我向国旗敬个礼”“我心中的那面国旗”“国旗在我心中”等活动。二是制作主题微视频。持续推出以国旗、国庆、宪法为主题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微视频、《守护》宪法主题歌曲MV,在新华网、中国西藏网等主流媒体推送展播,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环球时报、西藏日报等区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重和爱护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维护国旗尊严。三是开展国旗法律知识线上考试。依托法治西藏“学法风暴”小程序和H5线上普法游戏,将国旗法律知识纳入游戏竞技,以玩促学、寓学于乐,切实提高新时代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四)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在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5·23西藏和平解放纪念日、10·1国庆节、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城市广场、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沿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显要区域悬挂崭新国旗,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悬挂、使用、管理国旗,确保整齐庄严、美观。二是利用户外广告载体开展宣传。以西藏国旗故事为素材,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屏、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共享单车等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大力普及国旗知识,广泛刊载转载《国旗诞生的故事》,展播依法规范使用国旗微视频动漫作品和公益普法广告,推动国旗法律法规常识和典型案例进乡村、社区、宗教场所、机关、学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开展典型推树活动。全方位挖掘宣传报道我区爱国旗、护国旗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在全区先后涌现的“国旗老阿妈”次仁曲珍,“时代楷模”卓嘎央宗姐妹及其先父桑杰曲巴戍卫祖国边疆、守护五星红旗的典型事迹,挖掘自治区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国旗老人”等多个先进典型,辐射带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爱护国旗、依法规范使用国旗。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国旗悬挂、使用和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执法监督不到位。三是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明确主管责任。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旗悬挂、更新、维护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国旗尊严,展示国家美好形象,充分表达边疆儿女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感恩新时代的深厚情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普法部门和执法部门根据职责需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国旗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旗,自觉维护国旗尊严。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依法规范使用国旗情况的监督。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理念,公开舆论监督渠道,充分保障各族干部群众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以充分有效的群众监督助推依法规范使用国旗。

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0891-628574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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