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备案和档案调转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限度方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备案、申请档案调转等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停止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年度备案截至日期延至第二季度末,职业变更备案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现场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调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人员,可通过向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邮寄或传真申请材料办理调档手续。
三、疫情防控期间,停止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的,可通过向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电话申请,并由工作人员邮寄或传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其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宜可向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
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咨询电话:0891-6285702 6285756 6285672 (兼传真)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