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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5-09-30

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工作有关安排,自即日起开展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自治区

自治区司法厅:0891-6285712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655594

电子邮箱:xzls08@sina.com 

(二)地(市)

拉萨市:

司法局:0891-6337825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95651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652855

电子邮箱:lslx2018@163.com

日喀则市:

司法局:0892-8832711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2-8738350

电子邮箱:xzrkzslx@126.com

市:

司法局:0893-7826371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3-7667730

电子邮箱:snlsgzk@163.com

市:

司法局:0894-5814233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4-5936756

电子邮箱:lzsflsgz@163.com

市:

司法局:0895-4830317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5-4822989

电子邮箱:xzcdlgk@163.com

市:

司法局:0896-3956075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6-3947535

电子邮箱:nqsfls@126.com

阿里地区:

司法处:0897-2901030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7-2821783

电子邮箱:15608973918@163.com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西藏自治区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025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