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工作有关安排,自即日起开展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自治区
自治区司法厅:0891-6285712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655594
电子邮箱:xzls08@sina.com
(二)地(市)
拉萨市:
司法局:0891-6337825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95651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91-6652855
电子邮箱:lslx2018@163.com
日喀则市:
司法局:0892-8832711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2-8738350
电子邮箱:xzrkzslx@126.com
山南市:
司法局:0893-7826371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3-7667730
电子邮箱:snlsgzk@163.com
林芝市:
司法局:0894-5814233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4-5936756
电子邮箱:lzsflsgz@163.com
昌都市:
司法局:0895-4830317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5-4822989
电子邮箱:xzcdlgk@163.com
那曲市:
司法局:0896-3956075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6-3947535
电子邮箱:nqsfls@126.com
阿里地区:
司法处:0897-2901030
市场监督管理局:0897-2821783
电子邮箱:15608973918@163.com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西藏自治区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