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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

作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2-04-25

    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颁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颁发时间和地点

(一)颁发时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颁发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27日。因各地颁发证书人数不同,颁发时间在统一时间段内各地略有调整,具体详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或通知。

(二)颁发地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地为出具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的市(地)司法局(处)。具体地址详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或通知。

    二、领取方式和步骤

(一)预约领证。申请领证人员应在2022年4月27日至5月3日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证书日期及时间。网上预约有困难的申请领证人员,可通过电话预约领取证书时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和有境外旅居史及有发热等症状的申请领证人员,请电话预约延后申领,并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知具体领证时间。

(二)现场领取。网上或电话预约成功的申请领证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依照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顺序,严格遵守各地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填写《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表》,申请办理领证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本人领取。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请领证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证书的人员,由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代为保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就业、招考等需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的,申请领证人员可电话申请,由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邮寄(传真)证书复印件或扫描电子版。

(二)主动告知。申请领证人员有义务告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境外人员的接触情况。

(三)便民举措。为方便申请领证人员就地就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工作、生活、学习地与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地(本人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市)的,可在西藏自治区内申请调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地点。申请领证人员应于2022年4月26日至28日通过电话向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申请调整领取地点。

此次不含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人员。以上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取得联系。

四、咨询电话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891-6501518

拉萨市司法局     0891-6337825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6371

林芝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昌都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那曲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阿里地区司法处   0897-2901030

监督举报电话: 0891-650071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