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对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先进、带动整体,激励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11号)要求,经过全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组织推荐、评选审核、政治审查等环节,按程序要求,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分管领导同意,现将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及时反映相关情况。
一、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候选单位(3个):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
拉萨市当雄县公安局当曲卡镇派出所
二、全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先进个人候选对象(3名):
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行政复议科二级警长 麦大海
自治区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索朗卓玛
山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潘多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891)6199726、6598984
电子邮箱:xzsftzfjdc@163.com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区司法厅1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