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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作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编辑: 发布时间: 2021-06-18

根据司法部2021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第1号),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6239时至25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申请
   选择在我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2021年75日至9期间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五)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其它事项
    (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和证书颁发事宜通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西藏司法官方微博发布。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举报监督电话0891-650071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891-6501518

拉萨市司法局   0891-6360605  6337825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1814

林芝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昌都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那曲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阿里地区司法处0897-2901030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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