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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厅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情况的函
区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71号)有关要求,经我厅全面清理,不存在任何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现象,相关清理情况已在我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此函。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