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履行依法治藏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服务保障全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并创新实行“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召开厅党委会议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厅长办公会8次,举办读书班10次、研讨班136次,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101次,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5次,组织参加线上答题800余人(次)。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职责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建立督查制度,制定督办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加强统筹谋划,以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工作例会、专题会、务虚会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部署开展法治调研、督察、考核、述法、普法述职评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司法厅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第一责任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做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完成厅系统机构“三定”调整优化、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人员转隶和办公场所调配到位等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挂牌成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区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进行集中整合,全区行政复议机关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服务,在司法厅官网发布行政奖励、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41个事项,制定全过程网办办事流程和操作指南。
四、提升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义务,充分听取法律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定专门处室负责。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清理自治区政府规章16件、拟修订1件,有力保障政策文件依法合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推动出台自治区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办法、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审查工作,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备案自治区政府规章7件、审查设区的市政府规章14件。依法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均为100%。
五、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乡街赋权工作,推动执法事项调整法制审核,开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制修订工作,目前共有自治区级特邀执法监督员20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区现场会暨中期总结会,组织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出台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10项举措。持续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减免责清单制度。首次举办全区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共3.97万余人考取执法资格证。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审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持续推动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举办第二届“府院同堂”培训班,持续加强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信息化建设,收到自治区本级复议案件89件、受理31件、审结22件,收到行政复议监督案件7件、办结6件。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配备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新设6家司法鉴定机构和11家律所,建立民企法律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协调志愿律师和公证员进藏开展法律服务,3069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和652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办理公证12255件、司法鉴定3826件,受理仲裁案件268件、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98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497万余元。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八五”普法调研,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和精准普法推进会,创新建立“三单两书”普法制度,首次举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育培养2752户“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2.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印发实施意见和诉调对接工作办法,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342名,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772个,调解矛盾纠纷10110件、成功率达95.6%。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强化理论研究,梳理总结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质效。科学拟定自治区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持续推进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和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修订、报审工作。三是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抓实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质量、能力提升、制度建设等工作。四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各项工作,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谋划“九五”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