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了促进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8号。(请在邮件上注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立法一处收)”字样)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891-62857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
附件:《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