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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司法厅推出2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21-06-09

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近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业务,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明确了22项为民办实事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举措一:组织律师进村(居)、进基层、进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安排律师到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信访局坐班,现场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咨询。加快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选派优秀律师到全区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实现我区律师服务全覆盖。

举措二: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

全面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养老院、福利院、农牧区、社区等开展结对帮扶、慰问帮困、志愿服务和党史宣传教育活动,践行“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孔繁森精神、雷锋精神。

举措三:打造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示范窗口

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全区各级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并为农民工、军人军属、困难群众设置了绿色通道。同时,化完善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方便广大群众远程咨询法律问题。

注: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拉萨市夺底路8号,五岔路口以北500米。

举措四:开展“白衣天使”送爱心志愿活动

司法警官医院组建“白衣天使”送爱心志愿服务队伍,针对性开展送医、送药、义诊等活动,弘扬“医者仁心、大爱无疆”的中华传统美德。

举措五:建设全民禁毒教育示范基地

利用戒毒所建立禁毒警示教育宣传基地,组织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等走进戒毒所开展戒毒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举措六:举办“暖心”专场招聘会

举办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未就业家属“暖心”招聘会,缓解干部职工的经济压力,最大限度解除干警后顾之忧,切实增强干警的获得感、幸福感

举措七:架起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和家属之间的“连心桥”

充分利用全区各地市司法处(局)视频会议系统以及探视APP等,最大限度方便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家属视频探视,保持家属之间的亲情联络。

举措八: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

突出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举措九:开展县域设立公证业务受理试点

在堆龙德庆区、当雄县、江孜县、加查县、丁青县、江达县、八宿县、比如县8个县率先开展县域设立公证业务咨询受理点试点工作,将公证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举措十:推行邮寄立案等便民仲裁服务

推行邮寄立案、一次性告知、风险提示等,从立案环节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少跑腿”,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

举措十一: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司法鉴定“上门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司法鉴定委托人,提供免费司法鉴定咨询;对路途遥远或确有需要的司法鉴定委托人,进行“加急”办理;对行动不便、确有困难、案情简单的司法鉴定委托人,进行上门鉴定。

举措十二: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体检”,有效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等

举措十三:创建自治区级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

建立自治区级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基地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举措十四:开展守好群众“钱袋子”专项法治宣传

围绕防范“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内容部署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提高人民群众防骗、识骗、拒骗意识,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举措十五:助力法律职业资格考生“少跑腿”

对区内工作地与生活地、居住地发生变化的考生统一调整考试机构证书发放实现考生就地就近申领证书。实现证书档案调转“跨省通办”减少考生重复提请各类证件材料。积极推动设置那曲客观题考区,帮助那曲考生就近参加考试。为特殊考生提供网上报名、上门发证等服务

举措十六:扎实开展立法为民生

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职能,认真审查修改涉及民生福祉的相关立法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年内重点推进《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举措十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举措十八: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

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芝市巴宜区、日喀则市白朗县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家属、村居委会成员等参观社区矫正中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举措十九:开展心理咨询提升社区矫正效果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帮助提升适应社会能力,降低再犯罪危险,培育健康心理。

举措二十:开展送《社区矫正法》进社区活动

7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在全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咨询,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举措二十一:深入开展暖警爱警行动

维修、改造干警食堂、活动场所,建设“职工之家”,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心理辅导,舒缓民警紧张情绪。

举措二十二:缓解社区低收入人群“就业难”

积极与厅系统项目施工单位协商沟通,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中使用本地劳动力,切实为社区低收入群体解决就业岗位,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