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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38号(E类0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 2020-11-30

 

洛松塔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涉及我区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有关法律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党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有力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全面依法治藏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提升农牧民群众法治素养、淡化宗教消极影响为目标,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为载体,以新媒体创新为手段,广泛开展农牧民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普法以来全区共开展农牧民群众普法活动8.3万余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450.36万余人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科学谋划,建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充分挖掘基层力量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和潜力,把“村居法律顾问+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班子”作为农牧区普法的“主力军”和“宣传队”,大力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整合推动工作力量下沉,致力于打造一支永不离开的基层普法宣传队伍。以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办名义印发《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联合区强基办印发《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普法办印发《关于在农牧区组建流动普法宣传队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自治区“七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关于建立我区法官、检察官、警官普法讲师团的方案》,为组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供了制度依据,截至目前,全区共配备5107名村居法律顾问。

(二)广泛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宪法普法宣传。印发全区《西藏自治区2019年“宪法边疆行”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边境县普法办深入开展宪法进哨卡、爱国守法微拍、同宪法合影、送法入户“双语普法到国门”“爱国固边”法治电影大放送、法治家访等活动,不断铸牢边民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宣传。印发全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学习宣传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针对强、形式新、声势大、效果实的宣传活动,有效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传。紧密围绕扶贫与扶智扶志间的必然联系,以爱国守法为目标、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为主线,大力发展法治夜校、积极培育乡村社会“法律明白人”,通过调处非婚生子女抚养、草场资源纠纷等长期未能解决法律问题,在乡村社会牢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婚姻家庭观和劳动就业观四是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以引导社会舆论风向为切口,把乡村法治建设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通过进乡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积极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五是开展驻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充分挖掘驻村工作队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和潜力,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印发《关于在驻村工作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以“法治宣传进乡村,争做新时代好公民”为主题,建立驻村工作队“天周季”普法制度(每天播放普法广播、每周推送 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六是开展煨桑环保法治宣传。紧扣煨桑、环保和法治宣传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深入乡村社区,通过深刻阐释生态环保、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植被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树立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七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法治宣传工作。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助力农民工权益保护”为主题,在全区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八是开展虫草采挖期集中法治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区开展虫草采挖期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区虫草采挖期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九是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制定《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编印双语知识问答口袋书、以案释法读本、组织线上活动等形式,把农牧民群众作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依托驻村工作队、双联户、便民警务站、村居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力量,采取法治宣讲、媒体引导、以案释法、公益短信等方式,在农牧区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十是开展婚姻家庭专项法治宣传。印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婚姻家庭专项普法宣传的工作方案》,联合民政、妇联和政法部门,通过在婚姻登记处讲好“法治第一课”,在基层开设“婚姻家庭普法大讲堂”,依托区、市、县“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普法讲师团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加大农牧区婚姻家庭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编印发放汉藏双语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和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牧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妇女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和道德观,推动解决农牧区非婚生子女引发的社会问题。十一是在坚持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村居“良规善治”征集评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管理办法等工作,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自觉学法守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丰富双语资料,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为有效解决农牧区藏汉双语普法宣传资料紧缺难题,区司法厅专门成立翻译室,累计翻译资料70余万字。收集整理全区典型案例,翻译成藏文在12348中国法网、“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推广。针对农牧区易发多发的难点问题,围绕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劳动权益维护、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编译图画书、口袋书、以案释法读本、知识问答读本和法律明白卡等双语普法资料,免费发放到基层。在坚持“送法入户”的同时更加注重“送法入移动终端”,在手机客户端上线农牧民“数字说法”双语图画电子书,大大提高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正如您所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牧民群众因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这是我们下一步需要集中力量予以重点解决的。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农牧民群众法治需求调研不足,存在“大水漫灌”现象,致使农牧区普法的针对性不强。同时,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难以衡量,从而产生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或者只求热闹、不讲实际效果等问题。

(二)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农牧区普法宣传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缺少双方的互动和有效交流,部分单位仍满足于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传统普法形式进行宣传,宣传过程中新思路、新主意、新作法不足,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三)普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直接面向农牧民群众的基层一线普法机构普遍缺乏法律专业普法人员和通晓藏汉双语普法人员,且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缺乏稳定性,工作推动落实受到极大影响普法经费保障不足,目前全区人均每年1元的经费标准已执行近10年,但我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普法成本较高,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县普法经费更是捉襟见肘,远远无法满足新时代农牧民群众的法治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以“八五”普法为新的起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普法实效,不断突出普法工作针对性。一是健全普法责任制,修改完善我区普法责任清单,加快形成农牧区普法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坚持精准普法。加大调研力度,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需求,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宣传普及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农牧民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哪类违法行为突出就重点宣传哪类法律,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普法。三是编印特色普法资料。结合农牧民群众实际,编印适合农牧民群众阅读的藏文法律书籍、宣传册、图画书、明白卡、口袋书等特色法治宣传材料。

(二)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推动普法工作全覆盖。一是巩固基础普法阵地。积极发挥农家书屋、广播站、宣传栏、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传统阵地的基础作用,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二是拓展普法新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创作法治类歌曲、图书和文艺节目,让法治融入农牧民群众公共生活,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转变。全面推进“互联网+”普法宣传。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形势和要求,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的基本思路,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使农牧区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

(三)强化普法保障,不断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大经费保障。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普法经费在现有标准上逐步增加,加大普法资源向基层农牧区倾斜力度,促进普法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加大普法队伍培训力度。结合我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整体法律素质不高、法律专业普法人员缺乏的实际,聘请区内外法学专家学者授课,分级开展普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骨干普法队伍,建强基层普法力量。

感谢您对我区农牧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0891-6285746。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