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司法厅党委2023年10月20日研究,决定:推荐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那曲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曲水县司法局副局长旦增卓嘎、波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罗布德旦、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倪立峰(山南市)、西藏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继强(昌都市)4名同志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推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拉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拉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那曲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西藏冈仁律师事务所、西藏山南市公证处、西藏雪鹰司法鉴定所7个部门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桑旦曲扎、日喀则市司法局政治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主任张少珩、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德庆措姆、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建邦、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主任孙海伟、西藏阜康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负责人赵凯、拉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次仁顿珠7名同志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以上决定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5日至10月31日以来信、来电向厅机关纪委、厅政治部反映情况。
电话:6285730(厅机关纪委)
6502515(厅政治部)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0月25日